
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,1996年11月国务院认定。始建于1917年,位于纺织路东沙街18号大院,占地面积7965平方米,孙中山先后于1917年、1923年两次以这里作为大元帅府。孙中山的许多重大决策,如反对南北军阀的护法斗争、平息广州商团叛乱、改组国民党、促成第一次国共合作等都是在大元帅府内做出的。1996年11月定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2003年10月被列为广州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。纪念馆由南北两座主体大楼、东西广场和门楼组成,北楼是常设展览,展出孙中山先生的生平事迹,南楼按孙中山先生当年生活和工作的场景布置。 |